據(jù)臺媒報道,臺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、政治獻金案,已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,臺北地檢署偵辦已近尾聲,民眾黨一再延長柯文哲請假,為避免延誤黨務運作,柯文哲12月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,臺北地院審理后,于今天(20日)裁定準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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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源:臺媒
柯文哲的律師團說,柯主席因遭法院裁定禁止通信,無法以書信表達訊息,他最近因“與偵查中事務無關”的理由,有需要寄出書信,因此聲請暫時解除禁止通信,希望法官及檢察官考量此一“例外”情況,準予暫時解除禁止通信,讓他合法寄出書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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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稱,柯文哲所擬具臺灣民眾黨黨主席辭職聲明,經審酌其內容,并未與其所涉犯“貪污治罪制條例”犯罪嫌疑相關,純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,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、湮滅證據(jù)之虞,不妨礙羈押柯文哲并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,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,這種解除通信確可發(fā)生辭職之效力,屬于合法且有效的行為。
裁定還指出,依據(jù)臺灣民眾黨網頁下載的臺灣民眾黨黨章相關規(guī)定,僅規(guī)定黨主席請辭后處理方式,并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。依法理,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,即生辭職效力。換言之,準許柯文哲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臺灣民眾黨秘書長,聲明交付臺灣民眾黨時,即生辭黨主席一職的法律效力。
臺灣民眾黨則表示,相關章程之運作,應由民眾黨內部開會處理,而非法官自行通過民眾黨黨章正文宣告判定“辭職生效”。臺灣民眾黨中央委員張凱鈞表示,21日或將召開中央委員緊急會議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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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前島內輿論盛傳,柯文哲一旦請辭臺灣民眾黨主席,該黨民意機構黨團總召黃國昌將接任。針對相關說法,黃國昌19日回應稱:“民眾黨的黨主席是柯文哲,全黨上下支持柯文哲?!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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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 | 海峽新干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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